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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本人爱看小说

第一集

内容简介:

封面人物:安巧和安宁

杨存从现代穿越时空,来到古时候一个名为大华的朝代,成为杨家将的后代之一。

小时候的杨存体弱多病,但经过修练后已不同以往。这天是他要出发受封的日子,然而暗潮汹涌的目的地──津门,又有什么未知的危机在等着他?

第一章 入世

烟雨七月,江南之地正处于梅雨季节的侵袭,毛毛细雨不知在何时会降落大地,滂渤的大雨也不知在哪一刻会让路上行人惊魂。

南方之地一向潮湿多雨,尤其在雨季时更是泛滥不堪,豆大的雨粒能滋润大地,有时却会误了一天的生计,雨水能滋润万物,但也有着让人厌恶的潮湿。尤其是天上艳阳高挂时而又突降雨露,对人们来说始终是一种不可避免的困扰。

江南之地,永远是在淡淡的雾气中度过的,临水之处更甚。西湖边,点点细雨不停歇的滋润着万物,岸边垂柳润莹,湖面雾气缭绕,远看群山若隐若现,犹如置身仙境,若不是与夏日格格不入的寒意与让人难受的湿度,谁不迷恋这仙雾伴山,如画卷般的景致。

小路矮亭轻柳,细雨微风凌波,一切都显得好不惬意。一条观湖小道边,一座红顶白柱亭,在雨水的滋润中伴随着西湖山水,显得是灵气逼人!也许是自然之美造就这美丽的画卷,或是诗情画意的意境成了个中滋味、天工之物,一切相映成画,显得是那么高贵优雅,却又妙趣横生!

写意的古亭由青色的琉璃瓦覆盖着底部,在细雾滋润下显得翠绿异常,鲜艳的润色石柱有着点点露珠,让人窒息在美丽中,小亭石柱上似乎刻了不少的诗句,但却没有一句能描写此地如仙如幻的美景,诗里的意境里美中不足,让人不由得扼腕叹息。

亭外蒙蒙细雨,点点落在西湖之上,荡起涟漪微波,水滴在湖面晕染,替山水间的融洽增添几分的美意上亨内,石桌上一壶醇香可口的酒水,一盘应时的鲜果,简单又透露着别种情趣。酒壶是上好的掐丝金壶,杯子是雕工精细的象牙小杯,极显奢华,相映此景之中,反而一点都不庸俗。

背靠西湖而坐,一位穿着锦衣的老者满面微笑,微笑中又带着几分激动的红晕,笑吟吟的看着面前白面如玉的少年,有几丝兴奋的说:“小少爷,没想到您居然那么快就回来了。”

一位身穿白色绸缎长杉,紫色金边大褂的少年正默默的品着杯内之物,感慨着这久未品尝的醇香。眼看老者激动得眼眶泛红,这才赶紧摆了摆手,微笑着说:“动叔,我这不是回来了吗?您又何必激动呢?”

“小少爷,您、您……”

被称为动叔的老者不禁鼻子一酸,两行老泪忍不住流下,控制不住心内的澎湃,尽管脸上已经是皱纹遍布,但满面的红晕又诉说着他此时的喜悦。

“动叔,您别哭了,注意身体啊!”

年轻人说完赶紧上前一步,轻抚着老者的后背。当他看着眼前已古稀之年的老人落泪时,眼里却闪过一丝黯然,无声的叹了一声。

这个世界,或许说这个荒唐的世界,是自己所无法想象的。不仅颠覆了所有的思想,更是让人愁眉苦展到不知该怎么去适应。

年轻人名叫杨存,字文敬,而事实上这个名字对他来说却极为陌生。或许对于其他人来说意义重大,可对他来说这名字只是个不知道该怎么去理解的外号而已。

老人潸然泪下,有激动,有欣喜。杨存一边轻声安抚着,思绪却飞到天外去。

那个年代,自己有电脑,有手机,有着说不清道不明的高科技。对于历史,存在的认知是电视上那些让人抓狂的肥良剧。对于古人的看法反而简单,那就是性格上的白痴,动不动就抹脖子的低能儿,但他们那种无法理解的生存之道,有时候带来的震撼却让人哭笑不得。

杨存记得,上一世自己的名字也是叫杨存,至于从哪来就无从考究了。从有记忆的那一天开始,自己从来没有一个家的概念,自己居住的小山村毁灭在某一次的土石流之中,即使大家都津津乐道自己是杨家将的后人,但那些朴实的乡亲全都被掩埋在山石泥土之下了。

那时候,幸存的人比较少,自己能活下来不知道是幸还是不幸,脑海里知道的只有在孤儿院的记忆,并没有留下多少自己亲人的记忆。特殊的环境总让人早熟,甚至让童年磨练得不见一丝踪影。长大成年,每次活动都要卖力表演,博得领养的希望,是一种可怜的卖弄,是灵魂深处自卑的耻辱。

自己是怎么来的,忘了,似乎真的全忘了。国中没上完就在社会上流浪,为了生计似乎什么都干过,各式各样的卑鄙事自己都做过,在独自生活的那段岁月里,饥饿、鄙夷的眼神伴随着心里的抑郁,可以说是一段极其灰暗的岁月。而记忆停留的最后时刻,似乎是在自己终于买了房子,有了自己的家,在新家的大床上做了一段香甜的梦之后,自己就莫名其妙的来到这个朝代。

杨存此时依旧满心郁闷,有时候事情真的没办法按照正常的思维去解释。就如倚天屠龙记里的小昭一样,有个始终困惑人的问题,这丫头戴了那么久的脚缭到底怎么换内裤?这问题鬼他妈才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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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少爷呀,您回来了,杨家总算是后继有人了……”

动叔继续哭着,老泪控制不住的往下流,一脸的红晕看起来更加激动。嘴里不停的念念有词,说的话已经有点语无伦次了。

“我回来了……”

杨存一边安慰着他,一边无奈地苦笑着,想起这个在自己完全陌生的世界,脑子里就是一片疼痛,因为这个朝代完全不存在于任何的历史之中。

三皇五帝,春秋战国,甚至到了郡县时代,一切都和自己所知道的历史没有多大差别。历史上的妲己,那知名的狐狸精也确实存在。战国秦灭六国也如出一辙,甚至秦二世灭亡也一模一样。就连著名的李斯、赵高指鹿为马的故事也确实存在,但一切从秦朝之后就变得不再一样,这时代是一个转扇点,历史的巨轮已开始朝不同的方向转动。

刘邦与项羽之战并不是以西楚霸王自刎乌江定局,历史上曾经鼎盛的汉朝也没有出现,而最大的差别是范增并没有受到项羽的猜忌,这位亚父始终兢兢业业,以年老之躯辅佐项羽大败刘邦,进而问鼎九五,开创了百年的西楚盛世。而最大的不同,就是虞姬这个倾国倾城的美人,她的出现彻底改变了历史的轨迹,让这个世界的一切,和杨存认知里的完全不同。

百年西楚,暴君虐政,之后烽烟四起。在种种暴政的压迫下,四地难民揭竿起义,江山易主何其多,王朝恨事倒是说不清、道不尽。

在一次次的改朝换代之后,百年前一位姓赵的皇帝开创了这个大华朝,平定了内外乱,换来了王朝的百年安稳。赵姓皇帝——代一代的相传,虽说也有诛手足而夺位者,但无一不是兢兢业业的帝王,现下的大华依旧强盛无比,是百夷来朝的天朝上国。

“动叔,您就别激动了。”

杨存脑子一阵恍惚,连忙安慰着眼前泣不成声的老者。

“少爷,您回来了,老将军要是地下有知,也可以瞑目了。”

王动按捺不住激动的情绪,满是皱纹的老手紧紧抓住了杨存的手臂,看着眼前高大清秀的少年,兴奋得满脸通红,可是又高兴得泣不成声。

大华杨家可谓是百年武将第一家,尽管杨存对这个世界一知半解,但对自己的身世也不能不在意。

百年前祖皇帝南征北战时,麾下最勇猛的莫过于这支所向披靡的杨家军,据说也是当年宋朝杨家将的后人,不过是真是假无从考究。当年开朝血战,杨家立下的功劳也是多到数不清,百年家门,一王三公,在那么多年的历史上,也没几家武将能够比拟。

杨家祖先杨鼎坤老太爷,血战二十余载,麾下子弟军所向披靡,斩敌无数,后被赐封镇王,为大华的第一异姓王,声名之显赫,连大华的三岁孩童都知晓。

而后百年,杨家从家者无数,嫡房、庶出、行武者代代出人杰,其中又出了三位国公。而最后一位,就是杨存这一世的父亲,战死沙场后,被追封为敬国公的杨鸣成。

“少爷,寒舍就在县里。”

王动哭得话都说不清楚了,眼看天色已晚,连忙拉起杨存的手,激动的说:“您今晚就委屈一点,在老奴那休息一晚吧!”

“动叔,看您说的,咱们都是一家人,有什么好计较的。”

杨存也有点受不了他一把鼻涕一把眼泪,连忙就点头答应了。

“好好,少爷……”

王动哭得一塌糊涂,立刻拉着杨存的手上了马车,在夜色下朝县城赶去。

坐在马车上,看着外面繁星点点,车轮的颠簸却也打不断杨存此刻烦乱的思绪。这个世界,这是个古代的世界,直到现在依旧让人有点不适应。刚来到这个世界的时候,自己只是个八岁左右的男童,浑身虚弱不堪,病恹恹的,似乎随时都有断气的可能。

印象里,那是在山内一处道观里,没有任何通往外面的山路,到处都是深山密林,找不到半点人烟。唯一作伴的只有看门的一条大黑狗,和那个鹤发童颜的老道士。一天到晚的生活就是念经、参禅、打坐,喝那些苦得要人命的药汁,虽然不用干什么粗活,但每天的生活枯燥到让人几乎快要发疯了。

老道士除了知道他叫“不知道”以外,他几乎不和自己谈什么,只是监督着自己每天喝药、做功课,那种日子简直比坐牢还难受。

马车缓缓的开进了名为十河的小县城里,此时华灯初上,县城内热闹无比,大街上到处都是夜晚出来游玩的百姓。吆喝的小贩、卖艺的江湖人,正所谓麻雀虽小,五脏俱全,这让一直在深山里苦修了十年的杨存瞪大了眼睛,死死的盯着身边的每一个活人看,这心情,可比进动物园有意思多了。

马车绕过闹区,进入了城中比较幽静的一条巷子里,车轮缓缓停下,一个普通的小宅院就出现在眼前。大红漆门,双联高柱,红墙绿瓦,虽不是大富之家的奢华,但也别有一番滋味,看得出这王家也算富裕。

马车还没等走进,门口就簇拥着一群的家丁婆子,热情的将两人接进府邸内。

内院是女眷居住之地,东厢是主房,在王动的再三坚持下,杨存被安排到这里居住。杨鸣成算是杨家嫡系的一脉了,虽说不是长房,但在宗族里影响力也很大。王动早年是杨家的家丁,后来被杨老爷垂青,自小和杨鸣成一起习文学武,随着岁数大了,从当年的小王成了如今的老王,忠心耿耿地跟了杨家四十多年,虽说不是同一个姓,但也和亲人没区别。

酒足饭饱后,舒服的沐浴了一番,又和王动谈了很久后,杨存这才算有了休息的时间。王动对于杨存的感情,那几乎是半主半子一样,即使已经睡眼惺忪,但却恨不能拉着杨存谈一个晚上,这分热情让杨存有点害怕,连忙推脱自己身体不适,这才算把他给打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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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家忠烈,一门三公声势之大,即使是放眼百年后也是无一门能出其右,那么显赫的家世,杨存对于自己被寄养在深山密林里也是无解,好几番的追问之下,老道士才无奈地道出了原委。原来到了这一代,杨家已经是人丁凋零。杨鸣成兄弟四人,两人早逝,一人战死沙场,唯一幸存的二叔杨鸣羽也是百战后伤病缠身,膝下二子早早夭折,除了一个小女儿相随,可以说是无后。

而杨鸣成也好不到哪去,虽然战死沙场被追封国公,但西去时年纪尚轻,发妻杨姚氏也跟着殉情自刎,被追封二品诰命,所以留下的血脉更是少得可怜。妻妾数房,但杨家幼子的命运似乎多是坎坷,杨存之上有两个姐姐和一个哥哥,但出世不久就夭折了,直到杨鸣成夫妇西去前两年,这才留下了杨存这个唯一的血脉,尽管杨存挂着大少的名头,但实际排名老四,可以说一出世已经是含了金汤匙,世袭杨鸣成的敬公国尊衔。

至于杨门后人从小被送到深山密林里,从老道偶尔的念念有词之下,杨存才知道原来这个自己小时候体弱多病,诞生以后几乎是随时会断气的病童。连续夭折了几个孩子,杨家夫妻和杨老太爷再也受不了这样的刺激,当下就四处的寻医问药,但最后还是找不出办法。

恰好,那时与杨家老太爷一向交好的牛鼻子老道云游到了京城,偶遇正在寻觅名医的杨鸣成,老道虽然为人放荡不拘,但在医道上却是技术高超,可说是专门治疗疑难杂症的好手。在这样的机缘下,杨老太爷马上就让年仅半岁的杨存拜了老道为师,老道在无可奈何的情况下,只能把这襁褓中的孩子抱回深山的老庙里,这一养,就是十八年。

想起了牛鼻子道士,杨存心里就一肚子火!这家伙也不知道是不是真有那么大的本事,整天挂着一个酒瓶到处游荡,在那寥无人烟的深山密林里,遍地都是危险恶兽,他居然放敢把年幼的自己丢给一只大狗照顾,有时候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的没有消息,现在想想,这老道还真有招摇撞骗的嫌疑。

满脑子乱糟糟的事,一个恍惚,杨存不禁睡意袭来,似乎隐隐闻到一阵香味,记忆里,杂乱的片段开始变成了碎片,在软绵绵的棉被中进入梦境进入了梦乡。

“小东西!”

幽静的房内,在起一股薰香的味道,门悄无声息的打开,黑暗的房内突然多了个略显消瘦的身影,目不转睛的看着床上安睡的杨存,轻笑道:“眼下世道将乱,确实是下山的好契机。只不过不知道在这乱了阴阳乾坤的形势下,你比别人多出的一魂一魄会不会有奇遇,一切就看你的造化了。”

说话的是一位白发长髯的老者,满是皱纹的老脸上尽是慈祥,老眼里却有一股不怒自威的亮光。一身洗得发灰的道袍上布满了各式各样修补过的布块,甚至连灰褂子、鞋上,都满是破旧的痕迹。饶是如此,老者只是眯眼一笑,却给人高深莫测的感觉,一种说不出的超凡脱俗。

“可惜你始终要混迹俗世。”

老者叹息了一声,一边转回身无奈地道:“杨家嫡子,注定这辈子无缘大道。若不是我与杨家有善缘,或许你也不会来到这世上。既是王侯子弟,我也不多强求,但愿你能振兴杨家,让杨兄弟九泉之下也能瞑目。”

话音轻轻一落,一阵轻风吹过,房内已不见老者的身影,只有那缓缓升起的薰香依旧缭绕着淡香,似乎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

古时候作息时间都比较早,天刚蒙蒙亮的时候,杨存就被叫醒了,王动更是一早就打点好行李和盘缠,站在大门口苦苦等着,一看到杨存吃完早饭打着哈欠过来,赶紧就迎了上来,苦着脸说:“少爷,您真的要自己一个人赶路吗?”

“对啊,东西都准备好了吗?”

杨存打了个哈欠,一副没睡醒的样子,一身蓝色加嵌红的秀士袍显得有几分风骚,无奈的是整个人懒洋洋的没什么精神,卖相上略显不足。

“少爷,这一路上要小心,虽说是太平世道,但也有不少宵小之辈。”

王动满面担忧,苦口婆心的劝道:“去京城还有好几天的路程呢!您独自一人去,老奴实在不放心啊!要不我找上几个护院,让他们一路随您吧。”

“不用了。”

杨存摆了摆手,伸手牵过大黑马的缰绳,接过王动准备好的盘缠以后,笑眯眯的说:“好了动叔,您就清静地颐养天年,突然的打扰您,我都觉得不好意思了,就别搞得那么麻烦。我可不是以前那个体弱多病的孩子,不抢劫别人算不错了,您就放心吧。”

“少爷,您路上小心啊!”

王动老眼含泪,忍不住哽咽起来。

昨夜,已经告老还乡的他一看自家少爷回来,本来是想跟着杨存回京城的,但却被杨存拒绝了。这位在杨家兢兢业业干了四十年的老管家,也该到了享清福的时候。

高大强健的黑马浑身结实,跑起来虽然速度很快,但却四平八稳,这种高头大马在民间可不多见,内行人一看就知道应该是军马。毕竟在战马缺乏的大华,就连这种高大的战马也是民间难得一见的。

“死老道,不知让老子去津门干什么?”

骑着马,驰骋在宽敞的官道上,看着手掌上一个黝黑的盒子,杨存不爽的嘀咕了一声。

第二章 杨门双脉

津门古城,自古以来就是兵家必争之地,更是通向琉球、高丽等地的贸易港口。临近天子脚下,一直就是比较繁盛的地方。高达数丈的城墙,红漆的城门,看起来充满着无比的威严。走夫贩卒,来来往往的百姓,车水马龙,热闹非凡。

城门外把守的兵丁,比平日多了好几倍,来往盘查地也特别严格,让百姓们纷纷的嘀咕着不知是发生了什么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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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在地人也惊讶的发现,守门的士兵已经不是原来的衙门捕快了。即使他们依旧身穿捕快的衣服,但无论从每人携带的兵械,还是那副油盐不进的模样,明显就是津门的驻军,而不再是那些油得要命的老捕快。

连续赶了好几天的路,餐风露宿,吃的都是硬得和铁一样的干粮,喝的是河里没烧开的生水,就算现在的杨存身体强壮过人,但这一路也被折腾得受不了。

到了城门就老实的下了马,杨存牵着马和百姓们一起排着队等待士兵检查。

杨存骨子里虽然比较无耻,但也秉承着做事必须低调的风格,在这关口上也没必要去争那一点的时间。

盘查的队伍缓缓的前进着,明眼人一看就是进城的盘查比较松懈,但出城的话可就森严得有点吓人了。也不知道这些大兵在找什么人,反正越是年轻或是壮年的男人,都盘查得格外严厉。

临近城门的时候,侍卫百总一眼就看到了人群里的杨存,眼神一眯,看着那头似乎太惹眼的大黑马,立刻持刀大步走了过来,严声喝问道:“你,干什么的?”

“在下杨存,来此拜访朋友的。”

杨存也没火气,客气的抱拳回道。

“这是你的马?”

百总眼带几丝喜爱的看了一下高大的黑马,又看了一下杨存略显瘦弱的身材,眼里不禁开始有些怀疑,这种高头大马毛亮鬃黑,一看就知道是上等的军马,但眼前的男孩又不像是当兵的。看他赶路赶得风尘仆仆,如果是大户人家的话,出门一般都是坐马车,哪有几个像杨存这样,一没随从,二没行装的,让人不起疑心都难。

“正是。”

杨存对于自己文诌诌的话都有点想吐的冲动了。

“进城的不用盘查,张百总,你干什么呢?”

这时,旁边一个到处巡视像是师爷的家伙看了一眼这边的情况,立刻不满的哼了一声。

“进去吧!”

张百总看了杨存一眼,又留恋的看了一眼那高大俊美的黑马,一挥手,也不再为难。

随着人流进了城,少了刚才那种人挤人的难受,杨存舒服得伸了个懒腰,不过抬眼一看却是吓了一跳,好家伙,城内等着出城的人排得跟长龙一样,看样子不只几千人,而城内负责盘查的兵将起码两千人,兵将们到处戒严不说,更是有不少一直来回巡视着。看样子似乎出了什么大事了,不然按津门巡抚的权力,在没兵部的允许下,他根本无权调动这么多兵马。

杨存寻了一家看起来不错的客栈先投宿下来。洗去一身风尘,换上了一身的新装以后,已经是夜幕降临。坐在酒店的楼台之上,喝着小酒,看着街上来来往往的百姓,似乎个个脸上都带着惶恐,再看一下不时穿梭其中的兵马,满面肃杀。

杨存不禁一阵困惑,这津门看来是出什么事,感觉有点不太平静。

“小爷,您的菜……”

这时候,店小二端着热气腾腾的清蒸鱼上来了,进店时收了杨存不少赏银,这会自然眉开眼笑,不仅把大黑马当祖宗一样伺候,更是跑前跑后的招呼杨存,恨不得把杨存当成亲爹伺候,看来金钱的魅力果然是无比强大。

“劳烦小哥了。”

杨存尽管很讨厌这样的油腔滑调,但这年头说话就这个味儿了,不习惯都不行。

“您慢吃,还有个八宝烧鸡没上,小的这就给您催去。”

店小二笑得很是殷勤,在这年头,谁上客栈赏银随手就给一两,这样大方的客人谁不喜欢,要知道,他一个月的工钱不过一钱半而已。

“和你打听件事。”

杨存赶紧叫住了他,好奇的问道:“我看这城里到处都是捕快和兵将,而且出城的时候盘查还得很严,是不是发生了什么事?”

“您还不知道啊?”

店小二刚说完,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