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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王子Yin传

“恕我冒昧,先生,这似乎并不是我们第一次见面。”老金礼貌的对我脱帽致敬。

我微笑点头:“是的,金先生,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我们曾经在这里…见过一面。”

“几天前的晚上?等等,让我想想,嗯…啊!对了!我想起来了,是五天前的晚上,嗯…在那位美丽的笛利塔尔小姐身旁,我曾经见过您。”老金恍然大悟道。

我点点头,道:“金先生,很高兴见到您。我是拉姆扎。斯布雷。”

“拉姆扎。斯布雷?”老金微微一惊,消息灵通的他,自然能从我的名字联想到我的身份。他随即站起行礼,道:“想不到能在这里见到威名远扬的拉姆扎王子殿下,这真是老金的毕生荣幸。只不过,殿下大驾光临,不知有何吩咐?”

“金先生,我此次前来,是想请你帮忙…寻找两个人。”我摊开一卷羊皮纸,其上画有两副栩栩如生的美女像,那是擅长丹青的精灵美女、紫莲的杰作。

随后,我从尤茜手中接过一个木盒,在老金面前打开盒盖,内中盛满金币。

金灿灿的钱币,将老金的眼睛都映亮了,他点头如同母鸡啄米,连声道:“好说!好说!殿下请放心,本公会…一定尽快完成殿下的委托。”

从老金的房间里出来,经过嘈杂异常的酒馆,要在往日,我定会坐在吧台上,搂个小姐,然后爽爽的喝几扎,可是这几天来自从琳姐姐走后,我作什么事都无精打采,闲着的时候、梦中的时候,脑海里,竟都会浮现琳姐姐浅浅甜笑的娇媚容颜。

天哪!我肯定是中了魔女的邪恶魔法,此后时时刻刻的牵挂,再也忘不掉她。

我毫无兴致,直直的便要走出酒馆大门,突然,耳中听见“…莫拉。拉莫斯…”的名字,出现在某个人漫不经意的对话中。

我微微一惊,站住脚步,与尤茜各要了杯啤酒,坐到酒馆角落。

“真…真的是莫拉。拉莫斯吗?老三,你…你确定?”只见一名武士装束的中年男子颤兢兢的说道。

“嘘!嘘!不要提那个人的名字,否则夜晚会作噩梦的!”与那武士同桌的黑魔法师老三,紧张的说道:“不过,我听说前两天,就有人在赞法鲁森林,见到过…那个…那个人…”

“真…真的吗?那个人,真的还活着?”法师身旁的一名游侠惊呼了出来。

“赞法鲁森林?”武士道:“是那个鸟不拉屎的地方,自从二十年前的那件事之后,赞法鲁森林里充满了邪气与僵尸,那里简直便是地狱。”

“所有这些,还…还不都是莫…那个人造成的,”那游侠义愤填膺的道:“二十年前他在那个森林里大开杀戒,被杀死者的冤魂得不到超度,就沦为孤魂野鬼,将好好的一片美丽森林,变为黑暗的地狱。”

“唉,其实所有这些,也怪不得…那个人,要怪,就怪那些神殿骑士自己找死,”黑魔法师老三叹息着道:“当年,那些神殿骑士为名为利,要去追杀那个人,唉,其实他们也不想想,人家剑术通神,岂是一般人能对付得了的。哼哼哼哼,结果,一千多人追入树林里,只逃出二十来人,而且,都由于惊吓过度,变成了疯子…”

黑魔法师一语未毕,同桌的十余人,均是大大的感叹。

武士默然半晌,又对黑魔法师说道:“喂!老三,你说,都过二十年了,那个人…真的还没死么?”

“嘿哟,这可难说得紧了!”黑魔法师老三喝了口酒,道:“这半个月来,赞法鲁森林附近,不断便有人失踪,而且,听说近来赞法鲁森林里,笼罩着沉重的黑气,嘿嘿,外边人传说,当年的千屠者已经化为厉鬼,将那些贸然闯入森林的人抓住,活剥他们的皮,喝他们的血,吃他们的肉,再把残余的骨头,修筑他的鬼巢…”

黑魔法师一席绘声绘色的描述,直吓得我身旁的尤茜一声尖叫,将小脸躲到我的怀里。

尤茜的表现,立时引来别人的注意,她本就生得美貌,此刻又紧紧伏在我的怀里,一时间,不知引起了多少酒客的艳羡目光。

“尤茜,我们走…”我放下酒杯,揽着尤茜的纤腰走出酒馆,一时间,我只觉得口干舌燥、头脑里晕晕沉沉,心底下,反反复复念着的,便只有一句话。

父亲,你…真的变成吃人的恶鬼了!?

此刻,我的心境,也不知该是兴奋还是绝望,思前想后,我暗暗忖道:无论如何,即使父亲您…已变成了恶鬼,儿子也要见您一面!

回到神殿,我已是神不守舍、心急如焚,偏偏教皇遣人前来,邀我前去共进晚餐。

于是换上庄重的衣服,来到教廷华丽的大厅。

红木的长桌,精致的银制餐具闪闪发光,烛台上羊脂蜡燃出柔和的火焰,教皇坐在最上的主席,而长桌对面坐着的,都是红衣大主教、白袍大祭司等级的人物。

桌上的美味佳肴,极尽丰盛,杯中的琥珀色的美酒芬芳醇烈,少说也是百年的沉酿。

身旁的菲丽丝缇恩一身神袍,经过精心打扮的她,实是美得惊心动魄,教皇似已窥得我的心事与爱好,早早的便让菲丽丝缇恩如此穿着,着她舞剑一曲,最后,还着她给我倒酒。

山珍海味、沉年好酒、绝色美女,若在平日,这些绝对是我最爱,可是此刻,我却提不起丝毫的兴致。

好酒好菜也就罢了,菲丽思缇恩虽然漂亮,却是一副心不在焉的样子,她那一对美目又怨又屈,好像总是有人逼迫她似的。

再说了,打从我第一眼见到这位水仙骑士,便对她没多大兴趣。

说来美女我见得多了,所谓黄山归来不看岳,假设我拉姆扎真想得到她,大可使出各种手段,最少,我能想到二十种方法,能轻易将这可爱的美女搞上床,而所有方法之中最为简单的,便是与教皇搞好关系,然后来个权色交易。

其实,那日眼见菲丽丝缇恩与狄络斯基男才女貌,止高气昂的样子,我看着不爽,才要作弄他们一番。嘿嘿,当时我虽然猥亵着菲丽丝缇恩,可真正觉得有趣的,却是看着狄络斯基那个笨蛋被气得吹胡子瞪眼睛的傻样。

还有,就是瞥见菲丽丝缇恩那种委屈、气恼的隐忍表情。嘿嘿,看着美丽的少女,被自己恶搞得发窘,岂非也是极其有趣的一件妙事。

只不过此刻,我身边刚跑了一个姿色犹胜菲丽丝缇恩的魔女,唉,跑了个美女也就算了,偏偏琳姐姐的走,搞得我神魂俱失。

此刻,却哪里还有兴致,再去调戏菲丽丝缇恩与狄络斯基两个傻蛋。

更何况,刚刚得到自己父亲的惊天消息,我早已六神无主,心里,便只想着该如何闯入赞法鲁森林,然后探个究竟。

当下一些神官又是敬酒,又是劝酒,我无奈应酬,烦得要死。教皇还着一些美女过来相伴,平日里,我遇美女如苍蝇见血,此刻,却是大大的不耐。

接下来,教皇这个老狐狸终于道出了自己的本意。原来,他是想凭借和我的关系,将教廷领地的大量咖啡豆、玉米、大麦等农产品,输往撒发尼贩卖。

我心里暗骂,面上显出为难之色,言语中,更透露出此事是大大的困难,需要花去我很多的“努力”之类的含义。结果教皇大献殷勤,言道会支付给撒发尼皇家高额的赋税,还说要给我个人提成,甚至,还保证教廷的农作物品质优秀,绝不作假。

结果我轻而易举,便占了大大的便宜。

其实近十年来鲁菲斯在全阿尔维斯境内施行改革,给农民出租土地,在承包基础上提高赋税,极大的刺激了农民耕作的热情。相对而言,教廷故步自封,却是处处收到排挤,越混越弊。也因此,教皇才会对我阿谀奉承,实在没有太多尊严。

妈的!说来,我们撒发尼王国地处高原,国内大半面积处于苦寒之地,因此很多农作物必须从中土进口。他奶奶的!有些农作物从中土运到撒发尼,少说也要经过半年,如此漫长的输运过程,实在是花销巨大,而且,也给那些奸商烂贾们,提供了机会。

……

多年来,奸商们将货物从中土运到撒发尼,在货价上大做文章,在中土只值一个银币的货物,在撒发尼卖出十个银币,然后,他们再从撒发尼买去狐皮、貂皮、人参、雪莲等名贵货物,运回中土倾销,往往一个往返,便能赚出十倍二十倍的利润。

而所有奸商之中,最奸最恶的,便是“肥佬”博达克一家。

妈的!一般奸商也就罢了,而博达克和他老爹,竟然还敢把算盘,打到老子斯布雷皇家的身上了。

那年,博达克他爹博达克一世——也是个肥肥的死胖子——从中土运了一匹精刚铠甲到撒发尼,言道要以一百银币每套的价格卖给我老妈,当时的女王。

他奶奶的!一百银币每套啊!他还不如去抢呢!结果,我老妈自然不答应咯。

可是,博达克一世话锋一转,却道:“女王陛下,竟然您肯不买我的铠甲,嘿嘿嘿嘿,那么,我只好把他们…卖给伦巴的兽人领主咯!”

其时,伦巴兽人自治领是撒发尼王国内部,最为难以治理的一块。混乱、野蛮而且残忍的兽人们,从来不曾真正屈服过斯布雷家的统治。因此伦巴兽人自治领几乎平均每年,都会作乱一到两次。

说来那些兽人们身强力壮,体格浑强,善于肉搏,而我们斯布雷皇家部队与之作战,所唯一依赖的,便是刀剑较为锋利、铠甲较为坚固,在其它的方面,没有任何优势。然而此刻,博达克一世却要把大批大批的精刚铠甲,卖到伦巴的兽人领地里去,他奶奶的!他这不是落井下石,助长兽人们的造反气焰么?

于是,我可怜的老妈不得不屈服了。

虽然,那些精刚铠甲最后以每套八十银币的价格成交了,但是,我们斯布雷家族在这次交易之中,却仍是被狠狠宰了一笔。

……

晚餐过后,我想起一事,便要向教皇借人,言道要二十个剑术精湛的精锐骑士帮我完成一个私人任务。教皇欣然应允,立时拨给我二十精英,其中,竟然包括狄络斯基与菲丽丝缇恩兄妹。

累死我了,整理这些花了我2个小时,为了满足网友的要求,我算是¥尽人亡了,5555555555

王子yin传41.2-41.4野猪骑士

作者:晃悠

41.2-41.4野猪骑士

***********************************更新手记:我意已决,会按大纲继续写,若再有妖言惑众、动我军心者,杀无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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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很暗,森林里弥漫着一层淡淡的迷雾。

四周能见度很低,一股股腥臭的血腥气味扑鼻而来,中者欲呕。

鸟兽匿迹,枯树之外还是枯树,诺大一个赞法鲁森林,此刻竟没有一丝生命的痕迹。座下马匹焦躁不安的打着响鼻,一阵阵腥风过后,他们人立而起,嘶鸣不绝。

“大人,”身旁的神殿骑士哈亚图有点紧张的道:“这个森林有…有很重的魔气,我们人手不够,继续深入是很危险的。”

虽然四周的恐怖气氛早让我浑身起满了冷疙瘩,可心中那股寻父的执念,却仍支持着我继续前进。于是我冷冷的瞥了哈亚图一眼,道:“怎么了?哈亚图阁下,莫非如此一个小小的森林,竟让您这位剑法高超的神殿骑士感到畏惧?那好吧,如果连您都感到畏惧,我想我没有理由再待在这里,我们这就回去吧。”说着勒住马绳,作势掉转马头。

“不,大人,您误会了!”大胡子的哈亚图急忙策马拦在我身前,道:“我……我只是担心您的安危,如果你愿意,我们随时可以继续前进!”他枣色的脸膛,此刻已变得更红,想是被我刺激的缘故。

“拉姆扎殿下,我想您应该明白一点,阿尔维斯的神殿骑士拥有着至高无上的勇气和荣誉,绝会不是那种临阵退缩的懦夫!”小胡子狄络斯基突然说道,他冷冷的瞥着我,十分不满的样子,似乎我的言语已构成对所有神殿骑士的侮辱。

“很好,很好。那么,我们继续前进吧!”我点了点头,又向狄络斯基身后的菲丽丝缇恩投去一个挑逗的眼神,嘿嘿,直逗得这位金发少女俏脸发红,低下头去。

其实我今天的心情并不好,此刻面临险境,身边仿佛空荡荡的,总似差了点什么。

数月以来,琳姐姐一直相伴我左右,平日里有她的神鞭护体,纵然出入战场,我也是高枕无忧,可是现下琳姐姐不告而别,我遽然失去一个美丽的超强保镖,怎能不感到失落。

环顾四周,除了二十名神殿骑士之外,同行还有笛利塔尔、莲荷姐妹、莉莉丝与席法等人,众人群星捧月一般把我围在当中,保护的力度可说够强,可是,为何我的心底,仍是空荡荡的。

一行人策马前行,雾越来越重,能见度降到十五英尺以内,马匹嘶鸣不断,四周尽是枯树怪藤,地上满布着骷髅碎骨,气氛恐怖已极。好在随行骑士都是训练有素的精英,此刻临危险不乱,护在马队两侧,井井有条。

“姐姐,你看!这颗树…这棵…还有这颗,我们…我们刚刚曾来过这里。”

青荷突然惊呼了出来。

紫莲一愣,随即道:“难道,我们…我们又回到了原地。”

莉莉丝道:“怎么会呢?我们一直是按着罗盘,固定朝南走的。”

紫莲摇摇头,脸色发白。

狄络斯基大惊,急道:“大伙儿掉转马头,马上从来路退出去。”

“慢着!先不要急,再走错路的话,情况只会更糟。”我脸色沉冷。

“好冷,气温…又下降了。”青荷低低的道,她说话的时候,吐出一缕缕水雾。

“怎么突然变得这么冷。”狄络斯基解下自己的斗篷披在菲丽思缇恩身上,后者,则甜甜的笑了。

如此绅士的做法,老子自然要效法了,于是我将自己的斗篷,披在了笛利塔尔身上。

不过我的绅士做法,并没有赢得笛利的甜笑,只见此刻的笛利不愠不喜,她一双水灵灵的蓝色眸子,只是静静的瞅着我,瞅得我心里发慌。

昨晚去笛利的房间时,后者正在发作,把我拒之门外,后来我言道有了老爸的消息,她才打开房门,言道要与我一起来赞法鲁探险,以寻找父亲的下落。

然后,到了今日,她便是这种漠无表情的“乖乖”样子,唉,她也不跟我说话,也不恼我,也不怨我。

她奶奶的,她不惹事也就罢了,此刻却突然变得这么乖,反倒让我觉得大大的不妥。

尤其她那一双暗含情意的大眼睛,实在让我这个亲哥哥大大的吃不消。

“那么……拉姆扎殿下,你认为我们该怎么办?”狄络斯基有点讽刺的看着我。

“莉莉丝,你是一直看着罗盘么?你确定…我们一直在向南前进?”我只有问莉莉丝。

“是啊,绝对错不了。”十三岁少女疑惑的道。

“怎会如此呢,我们一直前进,却还回到原地?这决不可能!”席法摇头说着,然后振翅高飞,半晌后,他落将下来,颓然道:“雾太大,在空中什么也看不清楚。”

我执起一把小刀,到一颗大树下雕刻“拉姆扎”数字,磨蹭良久,才道:“大家继续前进,往南走!”众人明白我的意思,于是打马前进,南行数里,竟又回到,这几棵似曾相识的大树下。

而且在同一颗大树之下,竟真的发现,由我所刻的“拉姆扎”标记。

“这……这怎么可能呢,这个森林,难道真的有鬼么?”狄络斯基大叫了出来,令站在她身后的菲丽丝缇恩,变得脸色苍白。

狄络斯基发狂的话语,令群人混乱起来。更有人惊呼:“怨灵,是当年惨死在千屠者手下的…一千怨灵啊!”

一时间人群愈乱,我来到树下,细细地观察刻在树上的“拉姆扎”标记,不久,竟哈哈大笑起来。

人群正乱,听到我哈哈大笑,立时静了下来。

“哥哥,这档口了,你还笑得出来…”笛利皱着细眉,埋怨道。

如果没记错的话,这是她第一次喊我“哥哥”呢。

我平静的说道:“我想告诉大家的是,我们并没有迷路,之前我们一直在向南前进,这点无庸置疑。”

“可是,拉姆扎殿下,我们又一次回到了同一棵大树之下,这个…就是您所谓的一直向南前进么?”狄络斯基冷笑,说着瞥了菲丽思缇恩一眼。

“不错,这棵树看起来…是与前一棵树有点相似,而且……他也有刻‘拉姆扎’三字,只不过…”我对莉莉丝招了招手,说道:“莉莉丝,你是认得我的笔迹的,你去看看那拉姆扎三字,与我写的有什么不同。”

莉莉丝大感好奇,在群人围簇下,来到树下细看。

“嗯…没什么差别呀,跟扎扎哥哥你的笔迹一模一样呢,”莉莉丝疑惑的说着,突然,她象发现什么似的叫出来:“咦?怎么…怎么这个拉姆扎三字,却少了一撇呢?嘻嘻,好奇怪哦!”

“这…这个,不是你的签名!”紫莲似想到什么,她脸色发白,惊奇的瞥着我。

我得意至极,道:“自进森林以后,按罗盘的指向,我们一直在向南前进,这些不可能存在问题,但是,如果这么想的话,问题就出在那几棵树上。”

“树?”笛利茫然不解。

我点头道:“不错,是树!我们一直向南前进,可一路之上,多次遇见同一棵树的情况,唯一的解释,就是有人事先在看上去相似的位置,布置了外形几乎相同的树,嘿嘿,因此大家受到误导,自以为迷路。”

“可是,可是,这个签名…该怎么解释?”狄络斯基指着树上的签名,大惑不解的样子。

“在上一颗树上,我刻了拉姆扎三字,其中‘扎’字的一撇,却是由树干上生就的纹理构成,因此整体看来,还是‘拉姆扎’三字。”我淡淡笑道。

“哦!我懂了,我懂了,你是说有人故意安排这个迷局,他见你在上一棵树刻了标记,于是赶在我们到达下一棵树之前,便原封不动的把少一撇的拉姆扎三字,复刻到下一棵树上,他这么作,目的就是让我们看见标记,然后确信自己迷路了。嗯,好妙的计策啊!只不过…他没想到的是,没了那树纹的一撇,你的签名就不对了!”青荷也已想到,便大点其头。

“不错!我猜想那个人的目的,是想在我们之间造成混乱,让我们在森林里疲如奔命,等到…等到大家筋疲力尽,他就可以实施自己的阴谋了。”

“阴谋?他…他能有什么阴谋…”狄络斯基紧张的道。

“这我也不清楚,只不过那人苦心孤诣,经营如此一个庞大的森林,自有他的道理。”我缓缓说着,抚摸着树上的签名,突然间心念一动,便哈哈大笑起来,呼道:“只不过…这个人的伎俩也太过老套,嘿嘿,只能施展如此老套伎俩的人,想必…定是个先天性营养不足、头脑简单、思维呆滞的大蠢蛋吧,哈哈哈哈…大蠢蛋啊!”

我哈哈大笑,越笑越是得意,突然,只听不远处一棵树后,传来一声尖厉的怒吼:“住口!可恶!你才是个先天性营养不足、头脑简单、思维呆滞的大蠢蛋呢!”

突然听到反驳,众人大惊,随即,便见一棵大树之后,跳出一只巨大的带刺豪猪,那豪猪身高八九十英尺,橙色猪眼,长长獠牙,看来凶悍已极。大豪猪背上,坐着一只浑身铠甲的哥布林(小型弱兽人),这哥布林手持铁锤,青色的丑脸上满是怒容。

骑士们纷纷拔剑,我则是从容缓笑,对那哥布林说道:“唉!这位先生,我们进入森林后,你一直跟着我们么?嘿嘿,辛苦你了!”

“哼!这也算不了什么,”哥布林指了指胯下的大野猪,道:“这是我的朋友布什,他在树林中的奔跑速度,快过骏马一倍。”

我见那大野猪布什,他体形扁平,肌肉虬结,显然是一种速度极快、善于冲突的盲目性混乱生物,想来他在森林中的奔跑速度,确可胜过骏马,于是对那哥布林施礼,言道:“阁下仪表不凡,不知该如何称呼?”

“呵呵,我就是号称勇猛无敌的‘野猪骑士’、伊迪亚特是也,”哥布林持着大铁锤,对我们得意地笑道:“喂!你们所有人给我听着,识相的快把金银财物、珠宝盔甲,统统给本大爷留下,否则,嘿嘿,少不得在本大爷锤下作鬼!”

“哈哈哈哈,小小一个野猪骑士,也敢在太岁爷头上动土!”小胡子狄络斯基手持长剑,嘲笑不已。

哈亚图也道:“小小毛贼,快快放下武器投降,省得本神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