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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老板,我动了你的老婆

你要是有了绝症,我就一切都不管了,我要和你在一起。”

她惨笑了一下。“那是小说,是电视。可这是生活!

老虎,你始终是个好人。

真的是个好人。

我因为你是好人而和你在一起。也因为你是个好人而不得不和你分开。我什么毛病都没有,我身体好着呢,‘吃么么香,身体倍儿棒!’连脚气都没有。”

她努力和我开着玩笑,可眼神却比任何时候都凄惨。

这个世界上真是有很多比绝症更悲惨的事情。

我想要一个理由,想要一个支点,可我得不到。

让人分开的不仅有生死,有病痛,有人祸和天灾,还有死神一般无可阻挡的无奈!

我们紧紧拥抱着,谁也不愿意入眠,不愿丢掉每一分在一起的时间。

夜,就那么过去了,阳光渐渐爬进窗台。

头一次,我对阳光切齿痛恨。

看着我通红的眼睛,单勃万分不忍,“老虎,你睡会儿吧,我后天再走算了,再陪你住一天吧!”

我抓着她的手,睡着了。

忽然,我从惊恐中醒来了。

天光已经大亮,屋里静的可怕。

我慢慢起身,走到卧室门口,艰难地打开门走了出去。单勃不在客厅,不在厨房,也不在卫生间。

虽然,她的牙刷还在,她的凉的内衣还在,她的粉红色拖鞋还在,她亲手挂上去的中国结还在,她昨夜留下的余香还在。

但是,我从心底里知道。

单勃,从此走出了我的生活。

后来的两周,跳跳又发了一次烧。大夫说是有点感染,我晚上和洪歌轮班儿去陪他。一个月后,儿子彻底康复,出院了。

出院后不久,洪歌和儿子搬了回来。

洪歌没有敢动单勃留下的任何东西。所有单勃安置的小装饰,她都很用心地每天擦拭。可是,我看着那些只有更心痛,“收起来吧!”

洪歌把它们都仔细地用报纸包好,一件件妥帖地收进了吊柜里。

洪歌没有提出过那方面的要求,我也没有。

她总是对我好像很感激,“谢谢你,老胡,你真是个好人。放弃你,真是我一辈子的错!可是,我知道,我在再也没有机会赢得你的心了。

在我的工作失而复得的时候,我却把我的爱人丢了。”

她低声哭了起来。

我很同情她,但是,却没有办法。

我试着去安慰她,“洪歌,别哭了,别让孩子听见!”

她直起身子,“不用,你不用管我。我知道,你肯让我回来,不是要当我的丈夫,而是为了当好跳跳的父亲。你放心,我会好好配合你的。我已经非常感激你了,你不用对我太好。那样会让我更加羞愧难当!”

有时候,我偶尔打一下单勃的电话,电话里传来优美的女声,“对不起,您拨叫的用户已停机。”

但是,我的手机一直没有换号。

我买了两块原装电池,随身一直携带一块电池备用,保证这个手机一天二十四小时都是畅通的。

我也说不清楚是为了什么。

后来,我离开了林霞的公司。

因为,从那座楼里出来,我总会不由自主地想起当初单勃在路边等我的样子。每一次的回忆,都会让我痛彻心肺。

有一天下午,我出了楼门,远远看见单勃在朝着我笑。

我的心脏欢喜地都要从嘴里跳出来。

我朝她跑过去,泪水伴着笑容,“勃勃,勃勃,你来了,你没走啊!”

跑到跟前,才发现,那只是一个和单勃衣服有点像的人。

思念,竟然能影响一个人的视觉。

发现认错人以后,随之而来的就是极度的失望和空虚。我甚至没有往回走的力气。虚弱地喘着气,我一屁股坐在马路牙子上。好一会儿,我才能缓过劲儿来。

那辆自行车已经丢了,我认为也是件好事儿。

我用它带过单勃,它的车把手都是让人伤心的。

买菜的事情都交给洪歌了,我也不想再去那个地方了。

在第二次认错人之后,我决定辞职了。

再这样下去,我不是崩溃,就是疯狂。

换了家公司以后,我投入很大精力到工作中去,疲劳是最有效的安慰剂。

日子,就这样一天天过去了,跳跳也慢慢地在长着。

一年后,我觉得自己坚强多了。

有时候,我还会想起单勃。

这时,我感到的不再是彻骨之痛,而是一种虫蚁蚀咬心脏般的忧伤。

我总是尽量地自己劝自己。

想开点吧,想想好的一面。

事情发生了,我们没有选择发生什么事情的自由;但是,我们有选择用什么样的态度对待它们的自由。

单勃离开我,可以找一个更年轻,更配的上她的人。

这样,她可以更幸福啊!

时光,就在思念和自我安慰的交替中流逝着。

日子,好像终于平淡下来了。

我也越来越没有激|情。

这个城市也似乎不再温暖了。没有单勃的城市,对我而言,只是一座钢筋水泥的丛林。

难道,这才是真正的人生?

但是,不管怎样,唯一让我欣慰的是,跳跳过得很开心,很安心,很幸福。

我也努力让自己开心一点,让周围的人开心一点。

正因为这个世界很无趣、很无奈、很残酷。

所以,我们才更要抖擞精神,每天都要快乐!

我们无法选择命运,但我们可以选择快乐,哪怕是带着泪水的快乐。

又过了一年多,跳跳考上了实验中学。

试验中学是重点初中,要求学生住校。

跳跳自己也很愿意住校。

在岁月流逝中,他已经悄悄长大了,个子窜了一头多,比洪歌都高了,声音变得有点粗,调皮的神情去了不少,多了些深沉和帅气。

开学那天,我打车带儿子到了学校。

帮他收拾好床铺,儿子送我出了宿舍楼。我絮絮叨叨地交代他,“晚上睡觉要把肚子盖好,当心着凉;刚踢完球别着急喝冷饮,容易激着心脏;不要和同学们闹别扭,吃亏就是便宜;对老师要有礼貌,不懂的问题要问,不要不懂装懂……”

他没有厌烦,低头听着。

到了学校门口,我要打车走。

他突然拉住我,“爸,谢谢你,谢谢你让我一直有家。那时候我还小,太自私,硬把你和那个阿姨分开。现在我长大了,你能原谅我吗?你为我所作的一切,我心里都知道。”

“傻孩子,胡说些什么!”

我刮了他鼻子一下,挥手拦了辆出租,走了。

路上,我禁不住泪流满面。

十月二十三号,我到北京出差。老总指示我去参加在xx俱乐部举行的一个商务酒会。老总的意思是让我去发现一些潜在的客户。

我去的有点晚了,挑了一杯“不辣的麦蕊”,赶忙开始在花园里四处踅摸那些皮肤微黑、举止得体大方、穿戴却又非常普通的中年男子。

那些人虽然看着很不起眼,但其中很可能就有大客户。这种大客户,一般不张扬,不嚣张,而且,还很有礼貌。

所以,他们相对容易接触。

我正在四下打量着,突然眼睛一热,胸口好像被油锤擂了一下。

单勃!是单勃!

我使劲儿揉揉眼睛,真的是她!

她穿着黑色长裙,站在阳台边上。人好像有点瘦了,但却显出一种成熟和高贵的美。猛然间,我激动的无法呼吸。

正在调整气息的当口,一个高瘦的青年,走到她的身边,亲昵地捏了捏她的耳朵。

他们两个说笑着,远远地听不清是什么内容。

我的心开始滴血,但嘴巴却开始微笑。

唉,这可能才是最好的结局吧?

不论对我,还是对单勃。

那个青年才和单勃是一个世界的人。

我如果真的爱单勃,就应该为她感到高兴。

她的幸福,就是我的快乐。

我呆立在那儿,不知是在微笑还是在流泪。

偶然间,单勃往我这儿看了一眼。这边不是很亮,我不能确定她是否看到了我。可我仍然觉得全身都热了一下。

单勃看了一眼之后,接着和那人说笑。

我忍不住想喊她,可又不知道喊了她之后该怎么做,会怎么样!

虽然,我们曾经相濡以沫。

但是,毕竟,不如相忘于江湖!

那里,有单勃的海,而我能给她的,却只有建筑工地边上那个三米多高的“阿尔卑斯山”。

我转过身,低着头,慢慢往外走。

我期待单勃能发现我,又害怕她会发现我。

我只是走着,走着,既不愿加快脚步,又不敢放慢脚步。

出了俱乐部的大门,我继续慢慢地往前走。

走着,

走着,

就这样,

真想,一路走到天明。

“老虎!”背后,远远传来熟悉的呼喊声,好像还带着喘息和惊喜。

不知道是真的,还是我的幻觉。

我站住了,但不敢回头,生怕一回头,这个美梦就会惊醒。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