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节目录 第 20部分阅读(1 / 1)

作品:《往南方岁月去

而令我呆呆愣在原地的并非是这些,而是她一头染成绿色的短发,根根俏皮地竖起来,她奔跑的时候就像是一棵生机盎然的小树。

“忡忡!”我几乎是扔下所有的行李大声叫出来。

她回来头来,好奇而友善地望着我,周围的人也都用诧异的目光望着我,我引起所有人的注意,而更要命的是,我显然是认错人了。忡忡没有这样大而甜蜜的眼珠,也不会在胸前斜挎着一个lv的小拉链包,我很快就发现,她是个典型的富家女孩。但是她已经向我走过来了,我无地自容,小声地说:“我认错人了。”却忍不住要再看她,盯着她绿颜色的头发看,她笑起来,她开朗的笑令我感到不再那么窘迫,甚至要感激她。就在她又要转身走的时候,我鼓起勇气来问道:“你的头发是在哪里染的?”

“你也想染么,我带你去。”她的声音也是青葱跳跃,与我所遇见过的女孩子都不一样。

这就是我来到北方的第一天,我一下飞机就遇见了染着绿色头发的灿烂,她坚持要用车子送我去目的地,可是我根本就还没有目的地,我想先去出版社报到,却已经是傍晚,出版社一定已经下班了。这里的傍晚来得特别早,仅仅是五点就已经暗了天,我坐在车子里惋惜着,南方白昼最长的时候,直到九点多才是真正的黄昏,我们坐在山坡上抽烟喝啤酒,难怪觉得时间怎么挥霍都不为过。而现在呢,夜幕已经彻底降临,好像时间开始逼债,紧紧地跟随在身后。

可是这就已经是北方了呀,我踏出机场的时候忍不住停下脚步来狠狠地吸一口空气。

北方城市的马路又宽又长,总是一条通到底,我第一次在北方迷路的时候就沿着一条马路笔直走下去,我想走到下一个路口去看看路名,但是下一个路口迟迟不来,这条马路简直可以一直往下走。风沙迷到脸上,单球鞋里面的脚冻得疼起来,怎么走都走不到下一个路口,心里含着委屈,又觉得脚下走的路都已经不真实起来了,完全像是在小时候的梦里面才会出现的场景。后来灿烂告诉我,北方的很多路都是这样的一通到底,有些甚至是贯穿了整个城市的。要过马路是最最麻烦的,必须事先想好到哪里转弯,否则一旦错过一个路口,就有可能得走上十几分钟的路才到下一个路口,而每条马路的中间都被铁栏杆拦死,断绝了一切乱穿马路的可能性,逼迫着你向前走,逼迫着你在走路的时候提高警惕,不要错过路口。

我心想,忡忡一定是要恨死这样的城市的。没有小路,没有曲里拐弯摆满了的路边摊,没有住满人家的小弄堂,根本也就没有近路可以抄。而我从什么时候开始念起旧来,在无遮无拦的马路上拖个包走路,我怀念起东面城市里那些小马路来,还有沿着马路造起来的墙,还有梧桐树,都好像是给行走者的庇护和依靠,与之相比,北方城市的无遮无拦着实是令人感到孤寂的,这整个城市就在暗示着一种孤独的可能性。

六点钟的下班时间,所有的马路都堵车,我坐在灿烂的车子里面,外面车灯与车灯连成了龙,极其缓慢地移动着。灿烂坚持要将下了飞机以后没有去向的我带到她的家里住,她就像我在这之后遇见的很多北方女孩一样宽厚而且大方,但是这种大方有时候也困扰我,令我感到善良的做作和压力。或许我的确是小夕所说的那种比别人都幸运的人。

“你刚才把我错看成谁了?”灿烂问。

“我的好朋友,她叫忡忡。”

“我们俩长得很像么?”

“不,因为她一直想染一个绿色的头发,而且我以为她来北方了,所以我在机场看到你的绿头发时激动得根本来不及细看就喊出来了。”

“你从什么地方来?”

“南方。”

事实证明所有葱翠美好的事物果然都不能够持续太长的时间,灿烂的绿头发在洗了几次之后就一波一波地褪色,先是黯淡的苍绿色,发霉的蘑菇色,最后终于变成了灰白色,就再也没有变过。她并非像大多数的北方女孩那样有着健硕而高大的身体,她既矮小又精干,仿佛是从树洞里蹦出来的精灵人,总是穿着毛巾运动衣和单球鞋,配着褪色成灰白色的短头发。就是这个女孩子,把我从机场带回家,收留了我。

灿烂带着我去她所认识的发型师那里染头发,我很惊讶她居然还有自己固定的发型师。在那个散发着高级香波气味的理发店门口,我只感到自己头脑晕眩双腿发软,怎么也迈不出步子来。而那个年轻的发型师穿着松垮垮的牛仔裤,还踩着双炫目的粉色球鞋,他温柔地对着镜子里面的我说话时,我因为害羞而面孔涨得通红,踟蹰着问:“我想要染个葵花颜色的头发可以么?”他笑起来,笑得我越发脸红,好似又问了一个愚蠢的问题,但是他说:“没有问题。”他飞快地翻出一个色板来,各种各样的颜色看得我心花怒放,他点着里面的一个颜色问我:“这是你要的葵花色么?”而我犹豫起来,就好像小时候面对眼前一堆各种口味的糖果一般无从选择,我想要椰子口味的,我也想要哈密瓜口味的,猕猴桃的也可以试一试嘛,我是贪得无厌的,从小就骄傲地认为自己是值得拥有整个世界的。

最后我的头发被染发剂包裹在了保鲜膜里面,端坐在镜子前面的时候我想象自己是一只滑稽的蚕蛹,一只被紧紧包裹起来的蚕蛹。灿烂在身后的沙发上面与年轻发型师说话,她清朗地笑,一只手自然地搭在男人的肩膀上面,两人很亲密却又有着适当的距离,有礼有节,但是我根本做不到的,当发型师转过身来跟我说话的时候,我的面孔又噌的一下变红了,他温柔地笑,用北方口音的普通话与我说话,我根本就说不出话来了,只能把视线从镜子里移开,移向他手腕上的一只银镯子。我想象自己如若是那个包裹在保鲜膜里的蚕蛹的话,那么到底要经历几次的脱胎换骨,我才能够摆脱那个羞怯女孩的影子,我才能够真正光芒四射起来呢。

从理发店出来的时候我有了葵花色的头发,我在商场里面买东西,有女孩子怯生生地跑上来对我说:“你的头发颜色真好看,我在外面就看见你了,跟着你进来的。”我受宠若惊地笑,在任何可以照得到自己影子的地方看自己的样子,在橱窗里看走路的侧影,在电梯里看头发在暖光灯下的颜色,呆呆地站着看玻璃柱子上的自己。我终于敢在镜子前面停留着超过五分钟了,好像镜子里面那个女孩子怎么看都不会再变成蘑菇,那株毒蘑菇终于被连根拔去了。为了这个头发的颜色我花去了从南方带来的所有的钱,包括爸爸妈妈寄给我的最后一笔钱。我本来打算用这些钱在这里度过一个月的生活,却在几小时里花了个精光。这些事情说给灿烂听她是不会明了的,她不曾在露天市场里买回廉价的花花衣服,那些衣服漂亮但是质地很差,下雨天里甚至会掉颜色,叫我们不得不尴尬地面对自己的困窘,她不曾在少年时代里为了过新年的一件新衣服而耿耿于怀,在公交车上流出眼泪。我期待着葵花色的头发,渴望漂亮衣服和裙子,只是藏在心里不说,因为总是得不到,所以现在这个头发,这个镜子里面突然变化出来的女孩叫我心怀感激,我愿意拿一个月的生活费去换。

而我默默地记住了这个理发店,记住怎么走,在哪个路口转弯,我想着,以后等忡忡也来到北方,我要带她来这里,带她来染一个真正葱翠的绿色头发。

灿烂的家里什么都有,我们各自住一间屋子,而我购置的唯一的家具是一个舒服的沙发,我把沙发抛在房间中间宛如一只抛锚的大船,在很多的闲暇时光里面,我就在沙发前面换衣服,然后摆出各种各样的姿态,或许是因为我突然感到时间紧了,黄金岁月可能会稍纵即逝,而我得抓紧时间美丽起来,我意识到时间消耗得太多,可能再过几个春夏秋冬,我们都会老的。

我在出版社的工作很好,只是似乎是提前过起了老年人的生活来,每天早晨到办公室里面泡杯茶,然后就开始翻看各种人的小说,把稿子打印出来,用笔在纸上纠正错别字,改正标点符号。主任在选题会上突然问起我来:“你觉得这些时候看过的年轻人写的稿子好不好?”

我的面孔噌的一下变红了,好像是第一次在陌生人面前要说出自己的意见来,感觉到周

围同事的目光都聚集在我身上,我诚实地轻声说道:“没有什么特别出挑的。”

“哦?”不知是谁发出的声音。

突然像是得到莫大的鼓励一般,我继续往下说:“我过去在读一个小说或者是看一个电影的时候,总是盼望着某个情节像一只拳头一样狠狠地朝我脸上打来,将我打倒在地,有的时候这个故事几乎就要结束了,但是这个拳头还没有举起来,我的心里也会很激动,因为我在期盼着结尾,我期盼着所有的力量都积聚到结尾,然后重重地聚集成一拳,将我彻底打倒,怎么也爬不起来,甚至痛到掉出眼泪来。但是现在读到的小说总是令我失望,我等等等,等到最后了,等到结束了,那一拳还是没有挥出来,太绵软无力了。”我快速地说完这些,然后假装专注地望着杯子里面的菊花茶,望着那些花瓣沉沉浮浮,心里面紧张,等待着同事们的回应,但是主任很快就转移了话题,所有的人都在一秒钟后忘记我说了些什么,尽管我觉得那是很好很诚实的一番话。

(www。。).

其实我本来甚至还想说说在过去的几年里给我印象最深的一个作家,虽然我不知道他的名字,但是我永远记得那些夜晚在广播里面听到他小说时的情景,关于头发会掉色的红发女孩子,关于奔跑的主题,就好像一记记重拳挥在我青涩的脸上,却给了我很大的梦想,可是这些我都没有机会说出口了。

于是我很快发现这个北方城市最好的出版社并非是如我想象的那样,我所在的办公室里面除我之外,还有两个已近中年的女人,她们用标准的北方口音拉着家常,说话飞快,热心善良,都争抢着要给我介绍男朋友,甚至还带来照片给我看。我不知道如何去敷衍,我不懂得敷衍,只能够在最后要被拖去约会的关头勉强称自己生了病,最后终于她们不再强将我拉入谈话中,我被遗忘在角落里面,耳朵里面永远塞着音乐,翻看着看也看不完的小说稿。被别的编辑扔在一边的小说稿我都想拿过来看,我永远都是个在阅读中的人。

他们说起我来,总是那个熟悉的形容词:内向。他们说:这孩子多内向啊。

刚刚到出版社工作的新人总是得到一些可以熟悉流程的工作,我开始编一本书,一个已经过了气的作者,同事们告诉我他曾经是很红的,甚至是那个年代很多女大学生心目中的白马王子,但是如今他过气了,沉寂了几年之后已经没有人再想到去买他的小说了,他的名字仅仅是消失了几年的时间就已经被人遗忘了,他在我心目中就是一个悲剧性的人物。

我们最初的交流是通过电子邮件,他给我发来书稿,我再用打印机一页一页地打出来,这是我最欢喜的时刻,我站在打印机边上,听着磁头发出的扫描声,纸张慢慢地叠起来,印满了黑压压的五号墨字,然后我就可以躲进我的角落里面读这些小说,虽然有很多是难以入目的,但是每个小说总有那么一两个微弱的闪光点,一个句子或者一段描写,这就足够愉悦我了。

而他的小说是非常难看的。我想他的过气不仅仅是因为他的运气没有了,更是因为他的字里行间到处都透着江郎才尽的痕迹。那些文字是精致着,透着一股刻意为之的学院派气息,读懂是没有问题,但是那些做作令人恼火,如若不是我的第一份工作,我一定已经将这小说抛开,他讲一名男子在经历数场失败的恋爱之后终于发现自己是个同性恋者,于是最后落得与另一个男子玉石俱焚的下场。这俨然是美狄亚式的疯狂毁灭,却被他描写得生硬难读。

我看完了只是感到心痛,他为什么不用一个笔名呢?至少这样那些曾经迷恋过他,曾经记住他名字的人不会感到失望,而他又可以赚得一笔生活费。

相比之下倒是电子邮件里面的文字更令人愉悦,他得知我是一个女人之后就总是以“亲爱的”作为邮件正文的开头,却免去我的姓氏不写,好似这封“亲爱的”信并非写给我,而是写个任何一个可以被称之为“亲爱的”女性,或者是他过往生活中曾经出现过的女性。在邮件里面,他向我描述他的生活。他的生活依然很精致呀,前几年大红大紫的时候他就已经有了足够的钱,他根本无须为生活费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