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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我爱毁灭

胖子抬起头:“小云,你纯洁吗?啊!死拉死拉~~”李丽在他肚子上又加了一拳。

叫董国给张红白打了个电话,征得了他的同意——不同意也不行,胖子小心地拨下了张丽娜左眼的视网膜,放到仪器下。

几秒钟后,大屏幕上的图像渐渐清晰,出现了一张布满了血的脸。

李丽心情激动,说:“小云!”

不用招呼,小云已经对着电脑敲击起键盘,回车之后,屏幕上的图像再起变化,血色渐渐淡去,出现了一张平凡的脸,脸上带着温柔的笑容,他的那双眼睛,透过屏幕,直射入人的内心深处。

现场出现了沉寂。

胖子的声音打破了沉默,他喃喃说:“我怎么觉得这个人温柔的样子比他凶狠的样子还可怕……”

李丽面色凝重,继续看着屏幕上没有一丝特别之处的脸:“那是因为他的温柔出现在他杀人的时候,这样的人……很危险。”

小云看着屏幕上的男人,总觉得很熟悉,却没想过在哪里见过,转头对李丽说:“丽姐,现在怎么办?”

“把图像发回总部,看能不能查到这个人的身份,顺便把我们验尸的结论和推断发过去,后面的行动,等总部的指示,我们能做的,也就这么多了。”李丽冷静地说。

小云点点头,对电脑进行操作。

删除一切纪录,三人出了房间。刘长安、董国和面色憔悴的张红白连忙迎了上来:“怎么样?”

“凶手的样子已经出来了,不过此事过于重大,具体怎么办暂时不知道,要等上面的指示。”

刘、董二人还没说话,张红白已经眼睛圆睁地吼起来:“既然凶手的样子已经知道了,为什么不马上通缉他,难道还要他伤害更多的人吗?”

李丽冷冷地看了他一眼,带着胖子和小云离开。

张红白愣在那里,因为他听到了李丽头也不回的话:“真不知道你这个市长是怎么当上的。”

第十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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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市的夜晚是迷人的,或许每一个大都市的夜晚都很迷人,只要不刮台风的话。在这样一个迷人的城市,在这样一个迷人的夜晚,赢平要去杀人。

武侠小说里常有这样的话:好的夜,好的剑。杀人的好夜,杀人的好剑。这样的夜,岂非最适合杀人……

上了辆的士,赢平的目的地是城西的一个酒吧,他不知道这个酒吧有没有改名,但他来之前打听过,他要找的人在里面。

车停了,赢平走下车,抬头看了一眼上面的招牌,红蓝的霓虹灯交替变换,“染色体娱乐城”,他暗笑一声,果然没变。现在他换了一身衣服,穿了一身黑色的皮大衣,黑色的皮鞋,久未刮过的胡须显出他的成熟,配上他冷酷的眼神,只差没戴上一副眼镜变成奇努里维斯。这身行头花了他一万多块钱。

推门走进去,马上传来了震耳欲聋的狂暴音乐,无数的青年男女在舞池里疯狂地舞动着身体。高台上,除了对着话筒嘶喊的摇滚歌手,还有不少人在上面不停地摇晃着脑袋,更有几个身材火辣的女的在上面边脱衣服边甩头发。台下的人兴奋地尖叫不止。墙角的地方,有许多对男女,正贴着墙发泄着人类最原始的欲望。

这是一个美丽的城市,但是,越美丽的地方越堕落。这样的堕落只在黑暗的保护下才会肆无忌惮地暴露出来。

赢平孤傲挺拔的身形马上吸引了不少来这里寻乐子的少妇的目光,更有不少小姐主动少来搭讪。虽然赢平长得不帅,但他的气质却难以让人忽视。赢平对于这些女人一向没有好感,毫不客气地推开她们。殊不知,他这样的举动,更让那些对他有意思的少妇眼神狂热。

赢平径直来到巴台前,要了一杯啤酒,安静地喝着。

“嗨,帅哥,第一次来这里吗?以前没见过你。”赢平旁边坐了一个化了浓妆的妖娆女子,一只手搭上他的肩膀,用发腻的声音问赢平。

帅不帅赢平自己知道,他反手抓住女子的手,差点把她的手扭得脱臼,女子啊地叫一声,花容失色。赢平冷冷地说:“对不起,我不习惯有人搭我肩膀。”然后松开手。

女子揉着手,眼中闪过一丝狠毒,随即哀怨地说:“帅哥好狠心呀,抓得人家好痛,你到这里就为了喝闷酒么?是不是失恋了?让姐姐陪陪你。”

赢平一口把啤酒喝完,看着女子,淡淡说:“我找断头。”

女子听见赢平的话,脸色马上就变了,面无表情地喝了一口酒,说:“你是什么人,找断头做什么?”

赢平微微一笑,说:“我欠他一笔钱,来还债。”

“哦?”女子眉毛一挑,淡淡问,“你叫什么名字,我去帮你通传一下。”

“你以为我是警察吗?”赢平看了女子一眼,“我和他的债已经好多年了,想必连他自己都不记得了,我是一个讲信用的人,欠了别人的就一定要还,不然良心不安。”

女子扑哧笑一声,说:“你这人倒是有意思,别人躲他都来不及,你倒自己找上门来。”

赢平不以为意,说:“怎么样?带我过去吧,我不是警察,就算是警察,你们见过单刀赴会的警察么?我可不是程龙。”

女子略一思索,放下杯子,站起来,说:“跟我来吧。”

赢平嘴角浮起一丝冷笑,跟在女子后面,一直上了二楼,走上一条狭窄的两旁满是包厢的走廊,到286房间门口停了下来,门口站了两个穿黑西装戴墨镜的人。

女子看了面无表情的赢平一眼,敲敲门。

门被一个穿西装的光头打开了,他面上一道狭长的伤疤格外明显。光头看着女人,又看了赢平一眼,说:“什么事?”

女人努努嘴,说:“这个人说来还钱。”

赢平笑着对光头点点头。

光头眉头一皱,上下打量了赢平一番,说:“你怎么随便把人带上来,万一是警察怎么办?”

两个看门的人无须指示,一人将赢平按在墙上,一人对赢平进行搜身。搜完之后,给赢平搜身的那人对光头摇摇头。光头的目光缓和了些,对赢平说:“进来。”

女子下去了,赢平和光头进入了包厢里。这包厢特别大,十几个人在里面。中间一条长沙发上,一个满脸肥肉的人左右搂着一个女的,全身肌肉,哦,是肥肉被崩得不能再紧,不过看来那西装质量可靠,完全没有崩裂的迹象,估计是特制。在他旁边,同样一个穿西装的男的已经趴在一女的身上活动起来,其他的人也是西装,几乎都是一人抱一女的,喝酒的喝酒,唱卡拉ok的唱卡拉ok。房间里的气氛十分淫靡。

赢平暗笑一声,心想:“这些人看《无奸道》看多了么,全都穿西装?不会是制服吧……”

事实是,还真让他说对了。

光头走到满脸肥肉那人身边,低声在他耳边说了几句,肥人转过头来,大声对赢平说了句什么,突然觉得声音太吵,一拍桌子,大吼一声:“他妈的都给老子安静下来!”

所有人都回头看着肥人,唱歌喝酒干活路的人都停了下来,房间里只剩下音响轰鸣的声音。一个穿黑衣的见机得快,马上跑过去把音响关了。

肥人满意地点点头,从女人的胸脯上空出一只手,一指赢平:“你,过来!”

赢平眼中光芒闪烁了一下,依言走过去,心想,这个人大概就是西区混混的小头目断头了,不过看他又肥又粗的脖子,怎么看也不容易断的样子。

肥人,哦,不,应该叫断头,大概有点醉了,往手上倒了些酒,拍拍脸,清醒了些,上下打量赢平,说:“你叫什么名字?”

赢平的笑容温文尔雅:“赢平。”

断头回忆半天,实在想不起有这么一个人,转头对光头说:“你看一下账本,有没有赢平这个人。”

光头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册子,快速地翻动,两分钟后抬起头:“没有。”

断头看赢平的眼神充满了疑惑。

赢平微微一笑,走近一些说:“我的确欠了你钱,而且是很多钱。”边说他边把手伸进口袋里,在口袋里打开次空间,取出一叠人民币,有两万块的样子。

断头看见这么些钱,心头大乐,没想到有人这么好心,自己送钱上来。断头笑得眯起了眼睛,拍拍头,说:“瞧我这记心,我想起来了,对对对,确实有赢平这么多人,确实借了我钱……唔,让我想想……借了……借了多少?”

赢平又从口袋里掏出一叠钱,微笑着说:“您不记得了吗?是五万。”说完他双手将钱向断头送了上去。

断头见那么多票子送到自己手里,眼睛都要笑得没了,忙伸手去接:“对,对。”

旁边的光头却感觉有些不对,就在断头要接到钱的时候,大喊一声:“小心!”手往怀里掏枪。

已经晚了。赢平原本和蔼的面孔变得冷若冰霜,眼中厉芒一闪,把钱一丢,出手如电。断头也是打杀过来的人,见赢平突然丢了钱,立刻知道不好,身子往后仰。

只可惜赢平的速度实在太快,断头的脖子被赢平抓住一抬,断头的身子飞到了空中,赢平跟着惯性贴在断头身后,落下来的时候已经退到了比较角落的地方,身子挡在断头后面,手紧紧地掐着断头的脖子。

包厢里的人哪里见过此种绝技?别说做出这么一气呵成的动作,就算把断头单手提起来也是很困难啊!而且他们根本没想到有人会在这么多人“包围”下出手对老大不利,一时间都愣了神。

光头首先反应过来,拔枪指着赢平和断头,大声说:“放开老大!”

其他人终于反应过来,除光头外,还有两人拔出手枪,指着赢平和断头两人。估计是他们中地位较高的人。

断头虽然吓到了,但头还没晕,脸上的肥肉大抖,大声说:“你们这群他妈的废物,老子给你们枪是用来指着我的吗?走火了怎么办?”

几人面面相觑,都把枪放了下来。赢平心中冷笑,他在门口的时候就感应到里面的人中有四个人有枪,所以不敢轻举妄动。刚开始说还钱只是借口,本想上来就先把几个人杀了,用来立威,然后从剩下的人口中探知当年是谁对妹妹下的毒手。却没想到这么一个小头目都有枪,马上改变了策略,以还钱为掩饰,在与断头接触的时候猛然出手,擒贼先擒王。计划成功了。

赢平在断头怀里摸出一把银色的枪来,指着包厢里的其他人:“把枪都丢到一边去。”

光头几人对看一眼,把枪丢在了角落。

断头额头冒汗,不敢乱动,哆哆嗦嗦地说:“这位兄弟,我看……我看我们之间有些误会,我们都不认识,何必结这么大仇呢?”

赢平枪指着短的肥脑袋,调侃说:“谁说不认识?我不是欠你钱吗?”

断头几乎要哭了,说:“我记错了,是我欠您钱,多少您开个价……”

赢平突然觉得有一丝荒诞,照现在的情况看,好像是他绑架黑社会,然后叫黑社会赎人一样,这不是黑社会的专长吗?赢平冷冷说:“我不想要钱,我只想问你一件事。”

断头心头大定:“您说,您说。”

“十一年前,有一个十四岁的小女孩被这一带的混混轮奸杀害,告诉我,他们是谁?”

断头呆了一下,想回头,但马上被枪被逼了回来,欲哭无泪地说:“十一年前的事,我怎么知道啊?混的人都换了几班了……”他现在可真是欲哭无泪了,谁又想得到,十一年前的一桩“小事”居然给他惹来了这么一个煞星。他觉得口干舌躁,换了口气说:“不就是个女孩吗?我给您一批,别说十四岁的,就是六岁八岁的我也给您找来啊……啊!!!”

赢平面无表情在断头腿上开了一枪,因为这房间隔音效果实在是好,连外面看门的人都没有听到。赢平淡淡说:“她是我妹妹。”

断头汗水狂冒,忍着痛不敢出声,他知道自己是马匹拍在马腿上了。但做了多年老大的他怎堪如此受辱,刚才低声下气地说了这么久已经是他的极限。断头目光闪过狠厉之色,说:“好小子,你以为你逃得掉吗?别说今天,就算你杀了我,你也逃不出w市!”

“噢?”赢平淡淡地应了一句,往断头的头上开了一枪。

乒!一声枪响,断头的脑袋歪向了一边,脑壳被大烂,脑浆混着血水飞溅出来,贱了赢平一脸,有一些还贴着他的嘴唇。

赢平面色不变,既然问不出什么,留着也没用。把枪收进次空间——这可是个好东西,赢平身形鬼魅般地冲向离地上三把枪最近的几个。现在这些人手里没枪,他可是什么都不怕了。

包厢里其他人包括光头在内,根本想不到赢平会因为一言不合而开枪杀了断头,全都愣在那里。倒是没见过这种场面的缩在沙发后面的小姐,见到死人,全都体现出女人的本能,啊地尖叫起来。

赢平冲向的人根本连反应的机会都没有,他一手捂一人的脸,碰!碰!两声炮响,两颗脑袋炸裂开来。赢平脚步不停,寻找下一个目标。

其他人都被眼前的一切惊呆了,他们也算在道上混了些年月,见过的血腥场面不少,但何时看见过如此诡异血腥的手段?在他们看来赢平是真正的魔鬼,是恶魔的化身!面对这样的魔鬼,他们本能的反应是逃跑。可是赢平的确是魔鬼,哪里会给他们靠近门的机会?靠近门的都被他以最快的速度擒杀,一手一个。这下子剩下的人反倒不敢接近门了,那分明是通往死亡的门啊。可是他们不往门走就没地方可走了。半分钟不到,连带着那些小姐在内,都被他用同样的手段杀了个七七八八——多余的人是无用的,他要留下的,是可以发挥作用的人。

光头还有一些理智,趁着赢平收割其他人生命的时候躲到一边趴在地上拨起了电话:“他妈的,快来人……”

突然他发现有一点不对,太安静了,安静到只有他打电话的声音。他隐隐地感觉到不安,更感觉到诡异。

不管电话里不断传来的问话声,趴在地上的光头微微抬头,马上看到了一双沾满了鲜血的黑皮鞋,再往上,是一个穿着黑色皮大衣的死神——传说中死神是穿着黑色的袍子,赢平现在的样子正不像是来人间收割生命的死神?

光头最后看见了赢平的脸,还有赢平温文尔雅的笑容:“电话打完了吗?”

第十二章

光头已经彻底绝望了,他转头看了看,只见在一分钟前还尽情享乐的同伴都变成了无头尸体,地上脑浆和血液肆意蔓延,饶是江湖经验丰富的他也忍不住趴在那里呕吐起来。

赢平微微一笑,突然觉得脸上有些不舒服,用手一抹,啧,居然是脑浆,恩,不知道人脑的味道如何?赢平的舌头在手上舔了舔,味道有点腥,不过淡甜淡甜的,不错啊!赢平眼睛一亮,认真地把手上粘满的红白相间的东西舔了个干净,然后他走向地上的尸体,手伸进了破碎的脑壳里……(本段内容纯属虚构,如有雷同,是你眼花)

赢平从桌子上抽了一把纸巾,擦去脸上和手上的血水和脑浆,一把抓起呕吐得差不多了的光头,纸巾轻轻擦拭他的嘴,结果秽物没了,嘴上却是沾满了血和脑浆。可光头哪里敢动,现在他的命可是在人家手里。

赢平把纸一丢,微笑问光头说:“看过《天龙九部》没有?”

光头不明白他为什么这么问,有点茫然地点头,出来混的人,哪个没看过几本武侠?况且这书的电视剧都翻拍过几遍了,想不知道也不成啊!

得到回答,赢平手腕一转,从酒杯里飞出一滴水珠,停在他左手伸出的食指上不动。在光头惊愕的眼神中,水珠在空中慢慢压扁、然后变成了一块扣子大小的冰片。

“知道这是什么吗?”

光头马上展开联想,惯性地从赢平提示的《天龙九部》开始,猛地眼神一变,面上充满了恐惧,连声音都有些变调:“生死符!”他没想到武侠小说中的东西真的存在,而且会有一天用在自己身上。

赢平笑了,笑容很淡。但在光头看来,这无疑是魔鬼的笑容,他丝毫不怀疑这“生死符”的真实性,光赢平隔空取水的这一手,就已经完全颠覆了他的传统观念:原来特意功能真的存在!“生死符”真的存在!他今天遇到了太多不可思议的事情,几乎要崩溃了。

看见光头骇然的眼神,赢平阴笑一声,手指一动,冰片在房间里灯光的闪耀下滑出一道亮光。光头只觉得脖子上一凉,下意识地摸一了下。

赢平拍拍光头的衣领,替他整整有些发皱的西装,毫不在意地说:“不要找了,已经进去了……”

其实赢平哪里会什么“生死符”?只不过他在杀这些人的时候顺便想了些问题:自从有了强大的力量以来,他杀人的欲望越来越得不到控制,稍不如意就想杀人。以他现在的行事风格,只怕过不了多久就会成为国家的眼中钉,成为重点打击对象,说不准哪天就变成全国通缉了。所以,他对光头手下留情,一是为了探询奸杀妹妹的凶手,一是他决定以此为起点,逐步培养自己的势力,以后才能有自保的资本。而光头,就是他要收服的第一个人。至于他为什么选择“生死符”,是因为他看遍了金庸的书,其中有不少控制人的药物,如“爆胎易筋丸”“三尸脑神丹”“生死符”等等,其中又以“生死符”最让他深以为然,小小冰片,信手拈来,却可以叫人求生不得求死不能,这已经不是一种毒药上的胁迫,而是一种“精神”上的震撼了。所以天山童姥在她的手下看来简直是天下无敌,不到万不得已,莫不敢生出叛逆之心,这也是赢平想要得到的效果。

听了赢平的话,光头再也受不了,瘫痪地跪在了地上,这个混了多年黑社会的凶狠人物,在赢平极端的方式下,彻底地输了。

赢平微微一笑,眼睛看向门口。他的思感时刻笼罩着整个娱乐城,现在,那些救援的人已经到了门口了。

就在这时,门被撞开,十多个拿着砍刀凶神恶煞的人闯进了房间里,几个冲原本冲在最前面的当即被现场的惨状吓得倒跳回去,撞在别人刀口上,哎哟一声大叫。

见到这番情景,原本想进门就砍的一伙人不敢轻举妄动,眼睛盯着在角落的地方似笑非笑看着他们的赢平,跪着、毫无反应的光头。

人群中走出一个脸色发白的黄头发青年,对着光头喊:“光头哥!”

赢平有些诧异地看了光头一眼,心想你还真叫光头啊?嘴角现出一丝笑容,像对待狗一样,轻轻拍拍光头的脑袋,慢步走向拿刀的众人,没有半点慌张。

冲进来的人心里都有些发毛,面对着这么多人和这么多刀,还可以如此镇定,更好像吃定了他们的样子,怎能不叫人揣测和心惊?但他们看看满满一地的鲜血和脑浆,还有十多具无头的尸体,他们已经不怀疑赢平的能力,更不会认为赢平此时向他们走来只是装腔作势。一种发自内心的恐惧进袭着他们的心灵,在最前面的混混不由地向后退去。

赢平张开双臂,用一种悲世怜人的眼光看着这些人,微笑说:“你们也来玩我的游戏吗?”

房间里十分安静,只有赢平皮鞋踏地的声音和混混们整齐退后的声音。

混混们已经快重新退回门口,突然“磅!”一声响,门重重地自动关上了,混混们惊骇莫名。赢平的手一招,从酒杯里飞出十六滴水珠,不多不少正是混混人数的数目。水滴变成冰片,在混混恐惧的目光中,他们来不及反应,冰片就已经没入了他们的身体。

众人只觉得身体一个部位有一些凉,开始喊光头的那个混混惊恐地看着赢平:“你对我们做了什么?”

“想知道?你们问他。”赢平身子一让,指着光头说。

光头似乎有了反应,他站起来,以他的聪明,现在已经明白赢平给他“生死符”的意思,自然不再害怕赢平会杀他,而且,他认为现在的主子比起断头要强太多,比起在断头那里,他的才能可能会得到更好的施展,再则,他对赢平的力量也很有兴趣,如是跟了赢平,说不定自己也会得到这种神奇的力量。不管“生死符”是真是假,他都决定跟随赢平了。光头一直走到赢平的身后,脸色苍白地说:“这是‘生死符’。”

众混混哪里肯相信这些鬼东西,而且见光头居然投靠了敌人,纷纷叫了起来:“光头哥,开什么玩笑?这世上哪有这种东西。”

“不过,光头哥,你千万不要被他给骗了!”

“光头哥,难道断头老大刚死,你就要背叛他吗?”

……

赢平眉毛一挑:“哦?你们不相信,那好,我给你们做一个示范。”赢平的目光锁定在刚才叫得最凶的那人身上,力量从脚底沿着地面轰到那人的身体里。

“嘣!”

血肉横飞,那人站的地方已经没了那人。用《武状元苏乞儿里》张敏的话说:他已经“